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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服务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二级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第二条 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清。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 任何二级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 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

第八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第九条 学校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受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整个校园要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管理制度,用户帐号只能专人专用,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 与学校网络相连的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在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方面,采取规范的技术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校园网站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一)可向Internet公开的;

(二)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三)可向本单位公开的;

(四)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二条 任何二级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及校园网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路由器及其它相关设备;对教育城域网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 网络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

上网IP地址是上网主机在网上的合法用户身份标志,所有上网主机必须到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登记注册,将本机的重要网络技术资料(包括主机型号,技术参数,用户名,主机名,所在域名或工作组名,网卡类型,网卡的MAC地址,网管部门分配的IP地址)详尽备案,以备核查。

上网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本机IP地址的主机。

信息管理中心对帐号与权限划分要进行有效的备份,以便网络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单位帐号与操作权限的设置,必须做到专人专管,不得泄密或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现制定本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计算机入网申请制度;

1、凡学校工作场所的计算机,因工作需要,均可申请计算机入网;

2、申请入网的计算机需指定负责人,报经学校批准,由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开通网路;

二、校园网络用户申请制度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为校园网络用户;

2、申请校园网络用户的教职工和学生要认真填写账户申请表,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3、教职工入网用户名使用个人姓名实名制的规则,若有重名现象,由学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另行设定用户名。

三、校园网ip地址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用户的ip地址,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2、每位老师使用的电脑应使用固定ip地址并进行绑定,使用真实姓名对计算机进行命名。

3、未经申请批准入网的计算机,不得私自占用其它计算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不得私自连接其它入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切断乱设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网络账户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除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5、网络账户申请通过后将根据其日常工作要求设定固定的权限,严禁具有网络授权的管理人员私自提高个别用户的权限;

6 、具有对网络内容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等权限的用户需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得随意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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